站在2022年新的起点上,元宇宙的火热势头依旧不减。跟着区块链等技能不绝取得新希望、新成就,我们有须要对当前元宇宙行业举办越发细致入微的研究和考查。飒姐法令团队力争做到学术与实务相团结,以最独到和专业的法令视角,与各人分享元宇宙行业法令相关问题。
一、元宇宙的法令性质
开宗明义,本陈诉所研究的元宇宙,是指基于网络协议、区块链技能、算法、人类共鸣等,设立的反应人类想象力与现实人类物理社会相映射的,下一代互联网形态Web3.0的信任交互系统。
基于法令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学术研究的目标是为了更好的将法学理论外化为实践,并通过立法、司法和法律等勾当浮现出来。鉴于此,从法令合规的角度来对待元宇宙,我们就必需明晰一个前提,法令视野中的元宇宙该当是什么样的?
我们认为,对当前元宇宙的法令性质之界定,首先该当从其详细社会实践和应用出发。而我们当前目之所及的元宇宙,是作为下一代互联网的实际应用而存在着的。这也是今朝为止最通用、最好领略和可操纵性更强的元宇宙观念。
虽然我们还该当明晰一点,元宇宙的观念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跟着时间的推移和区块链技能的日益成熟,元宇宙在现实世界中的实际应用也会随之变革。这就导致我们对其法令性质的界定也该当是与时俱进、动态调解的。按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传授齐延平传授《数智化社会的法令调控》一文中对数智化社会的领略,我们认为作为数智社会的一种形式----元宇宙所展开的该当是一种超大局限、超巨大的经济社会干系全新形态。
按照在个中,过往和当下时空中存续的常识与见识、履历与文化、财产与权力,以及社会的出产、分派、互换、消费诸环节,正被加快“一体化”,社会整体布局以致人的整个精力世界都在朝向数智化偏向加快演化。因此,法令所面临和朝向的世界正在被该机制所吞噬、重整和重建。面临这种成长态势,法令人必需要从法哲学视角追问:基于简朴社会干系、偏重过后处理、以权利接济为焦点计策的法令调控模式,如何应对这一新社会形态的挑战。
二、元宇宙的根基成果
(一)对用户身份的承载
无论是作为自然人照旧社会集体,想要在现代社会中糊口、策划、展业或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产生任何有效的法令干系,都有赖于行为主体存在为法令所认可的有效身份。而有效身份在法令上又被称之为“适格的主体”。一个自然人或社会集体(主体)是否可以做出这种行为?该行为是否发生法令效力?发生何种法令效力?具有何种法令效果?都取决于在现代社会的法令法则下,该自然人或社会集体是否是法令所认可的适格主体。
换句话说,身份是一种资格,而有效身份是一种在现代社会中糊口的资格,一切为法令所确定和保障的法令干系,譬喻工业的归属、债务的包袱、亲缘干系的降生与维系皆出于此。作为下一代互联网形态存在的元宇宙,首先该当具备的,就是承载用户的有效身份的成果。
那么,这一成果是如何实现的?今朝来看,用户在元宇宙中的身份是基于现实世界的身份构建的,并以“数字两全”的形态存在。与移动互联网时代差异的是,用户在元宇宙中的“数字两全”泛起出与现实世界用户身份差异的映射干系,大抵可将其分为三种:
(1)一一映射型。即现实世界的用户身份与元宇宙用户严格挂钩。
(2)彼此独立型。即现实世界用户的身份与其在元宇宙中的身份完全脱钩。
(3)集成身份型。即每小我私家除了在现实世界中有一系列身份标识(好比身份证件、生物特征和社会干系等)以外,在元宇宙中还将有本身的“数字两全”,而且这两类身份之间将彼此影响。
从当前实践来看,元宇宙对用户身份的详细承载方法多以集成身份型来实现。
(二)对用户工业的承载
对用户工业的承载成果指的是元宇宙对用户工业所有权的认可。如何判定或人对某物享有所有权?拥有一个动产或不动产?现实世界中的传统法令概念认为,这取决于或人对某物是否发生足以让人信服的某种权利外观。
参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品权挂号的效力之划定。以及《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之划定以及民法典内蕴的“公示公信原则”。对付动产而言,或人主张所有权的要害在于“实际占有”,即实际地取得该动产,并果真、正当地占有该动产;对付不动产而言,主张所有权的要害在于是否取得公权力构造的认可并在不动产挂号簿中举办挂号。